1、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和法规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、监督和检查;
2、代表学校行使国有资产管理职能,负责学校资产系统的“账实”管理工作,负责规范国有资产验收、入账和登记工作;
3、国有资产处置(转让、出售、置换、对外捐赠、报损、报废等)的审核,报批及处置收益上缴工作;
4、各类国有资产统计工作,定期编制资产报表,按照上级部门及学校统一部署,组织完成资产清查及年末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盘查工作;
5、资产管理资料收集、整理、归档工作;
6、调剂闲置资产,推动学校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及保值增值;
7、完成学校党委、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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