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综合管理

1.负责公共事务管理与校园建设处的办公室工作;

2.做好上传下达和协调工作,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;协助领导办理拟报上级审批的有关事项,通报学校重大的活动和信息;

3.监督领导交办工作的分配、实施、督促、落实情况;

4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二、公共事务管理

1.学校各类房产的统筹规划、调整分配、使用监督、考核等管理工作;

2.负责学校节能降耗工作,负责节约型校园及绿色生态校园建设;

3.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及垃圾分类工作;

4.学校机关办公设施设备和通用设备的添置、更新和维修。

三、国有资产管理

1.负责制定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、监督和检查;

2.代表学校行使国有资产管理职能,负责学校资产系统的“账实”管理工作,负责规范国有资产验收、入账和登记工作;

3.负责国有资产处置(转让、出售、置换、对外捐赠、报损、报废等)的审核,报批及处置收益上缴工作;

4.组织完成资产清查及年末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盘查工作;

5.调剂闲置资产,推动学校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及保值增值。

四、后勤服务

(一)餐饮管理

1.负责食堂运营商的监督管理工作;

2.负责食堂工作人员及食材全流程规范操作的监督;

3.负责运营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审查及校内食堂相关制度的制定;

4.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检查、应急处置及紧急处置预案等工作;

5.负责食堂运营商营业额数据的统计、核对等工作,周期性完成营业额结算,负责食堂水电及燃气费用的代缴工作;

6.反馈师生对食堂菜品、服务、卫生等方面的意见建议,督促运营商限期整改;

7.落实上级交办的其他餐饮管理相关工作。

(二)物业管理

1.负责公共物业及公寓物业运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。

2.负责学校水电等能源统计管理;

3.负责对学校公共部位零星设备配件应急性维修(如灯泡、锁芯等);

4.负责学校校级会务服务保障,负责垃圾清运、楼宇精细化保洁等项目方案编制;负责学校山体、水体、校园绿化等环境养护项目编制;

5.配合学校爱卫会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工作;

6.负责制定和修改物业管理服务的各项制度和工作流程,并协调相关部门实施;

7.代表学校对各类配套生活服务项目(公寓空调、热水、洗衣等)进行日常检查、监督考核工作。

五、校园规划与建设

1.负责制定和完善学校基建工程、修缮工程管理等制度;

2.负责学校修缮和改造项目立项审核及相关工作;

3.负责学校新建校园各类规划与建设及相关新建建设项目的立项、编制、申报、落地等工作;

4.按照学校修缮工程管理要求负责学校小额工程项目、零星维修计划的立项、编制、申报、落地等工作;

5.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开展基建工程与修缮工程的招投标、采购、合同签订与归口管理等工作;

6.负责现场施工过程中工程安全、质量、功能、造价、进度和验收等各环节的监督、管理和协调工作;

7.负责学校基建工程与修缮工程的档案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