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生户口办理须知
没有个人需要,不建议把户口迁入我校。户口迁入师院集体户口后除退学和转学等学生以外,中途不得迁出。
户口迁移地:学士路一号(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学士路一号)
二、由新生本人在户口迁移证右上方注明“学院和班级号”,并在户口迁移证的备注栏内注明“身高”,交一张身份证复印件(将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)用回形针附在户口迁移证后面.
三、班长以班为单位,将户口迁移证、身份证复印件等一次性收齐上交班主任,再由班主任交给学院分管安全辅导员,学院填写新生户口迁移统计表(盖章),最后由学院统一在报到日之后一周内上交公管处,办公室地址:西校区美食餐厅209,联系人:陈老师,电话:19356306696。
湖州学院公管处
二O二二年九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