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生户口办理须知

发布者:公共事务管理处发布时间:2022-09-05动态浏览次数:25


新生户口办理须知


  1. 没有个人需要,不建议把户口迁入我校。户口迁入师院集体户口后除退学和转学等学生以外,中途不得迁出。

户口迁移地:学士路一号(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学士路一号)

二、由新生本人在户口迁移证右上方注明学院和班级号,并在户口迁移证的备注栏内注明“身高”,交一张身份证复印件(将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)用回形针附在户口迁移证后面.

三、班长以班为单位,将户口迁移证、身份证复印件等一次性收齐上交班主任,再由班主任交给学院分管安全辅导员,学院填写生户口迁移统计表(盖章,最后由学院统一在报到日之后一周内上交公管处,办公室地址:西校区美食餐厅209,联系人:老师电话:19356306696

湖州学院公管处

O二二年九月

新生户口迁移统计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