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浙教办安〔2023〕100号)的工作要求,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,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平稳运行,4月28日,公共事务管理处副处长孙华勇带队,联合学生处和教务处相关人员,开展校园安全检查。
各小组先后巡查了福美达实践教学基地、附属南太湖医院护理实验室、明知楼、一站式办公区、新华路宿舍、一号楼五楼、燕英体育馆以及学生宿舍的用电、用水以及消防安全。
孙华勇强调,要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,坚持“防为主,防为上”,不断强化安全意识,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。